在房屋征收與補償中,不僅征收人與被征收人要對其行為負責,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以及估價師也應為其違法行為承擔法律責任。評估是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重要環節,評估是否公平,公正,直接關系到征收房屋補償是否合理。因此,《征收與補償條例啊》第三十四條規定:“房地產價評估機構或者房地產估價師作出虛假或者有重大錯誤的評估報告的,由發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給與警告,對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并處5萬以上20萬以下的罰款,對房地產估價師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并計入信用檔案;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注冊證書;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關于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以及房地產估價師的違法行為以及法律責任,將在下文中進行論述。
行為概述
在討論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以及房地產估價師的違法行為之前,應首先理清這兩個主體的概念和職責。
房地產價格估價師,是指通過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或者資格認定,資格互認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估價師職業資格,并按照《注冊房地產估價師管理辦法》注冊,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估價師注冊證書,從事房地產估價活動得人員。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以及房地產估價師承擔法律責任得前提是出具了虛假的或者存在重大過錯的評估報告。根據《房地產估價規范》得要求。評估報告應做到五點:全面性、準確性、概括性、公正性和客觀性。虛假的評估報告,是具有虛假記載的評估報告,即房地產評估機構或者房地產估價師在做報告得過程中,故意將客觀商不存在得實施或者狀態予以記載所做出的報告。這種評估報告違反了《房地產估價規范》所要求得公正性和客觀性要求。存在重大過錯的評估報告應當包括兩種,即誤導性陳述得估價報告和重大遺漏得估價報告。后者指對評估對象應予記載得事項沒有記載的或者進行部分記載得評估報告。這兩種報告均違反了《房地產估價規范》得準確性和全面性要求。
法律責任
根據《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三十四款規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以及房地產估價師得法律責任具體劃分如下:
行政責任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以及房地產估價師出具虛假的或者重大差錯得評估報告得。由發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給與警告。對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并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對房地產估價師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得發幾款,并計入信用檔案;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注冊證書。《征收與補償條例》規定得行政責任種類包括:責令限期改正、警告、計入信用檔案、罰款、吊銷資政證書和注冊證書。
民事責任
由于委托評估機構對被征收房屋進行市場價格評估是民事行為,所以當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以及房地產估價師出具虛假的或者重大失誤得評估報告并給當事人造成損失時,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民事賠償責任不僅在《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三十四條有所規定,在《房地產估價機構管理辦法》以及《注冊房地產估價師和管理辦法》等法規中也有涉及?!斗康禺a估價機構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房地產估價機構有本辦法第三十二條行為之一的給當事人造成損失得。依法承擔賠償責任?!蹲苑康禺a估價師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注冊房地產估價師由本辦法第二十六條行為之一得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刑事責任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以及房地產估價師出具虛假或者重大差錯得評估報告得,有可能造成中介組織人員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和中介組織人員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罪,這良條罪名規定在《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條種:“承擔資產評估、驗資、驗證、審計、法律服務等職責得中介組織得人員故意提供虛假證明文件得,情節嚴重vde,處五年以下有限期限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前款規定的人員,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犯前款罪得,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第一款規定得人員,嚴重不負責任,出具得證明文件有重大事物的,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